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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专利过期问题?首先判断专利过期的具体理由,如果是专利权期满的,专利权自行终止;如果是因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 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的,缴纳按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超过规定期限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不足,再次补缴时,其滞纳金应缴纳数额为再次补缴时所处超出规定期限月份相应的百分比的全额年费。凡因年费或滞纳金缴纳逾期或不足而造成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缴年费之外,还应缴纳或补足25%全额年费的滞纳金。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此时专利权人可以请求恢复专利权。 |